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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案例分享

2021-09-10
 Z小姐 42歲,因政府補助40-44歲(3次),該個案AMH:0.13,
卵數較少(5顆以下),於第一次取卵,取得2顆

經醫師建議後,決定第二次自費取卵,待兩次取卵累積胚胎數量後再進行植入
 
站在病人立場,因首次補助金額10萬,需從前期排卵用藥→取卵→植入→確認懷孕。
倘若此次不植入,病人僅能獲得前期用藥→取卵的費用(7萬),且下次植入須以第二次申請補助作為計算,第二次補助植入金額為2萬,經與醫師討論,決定保留此次胚胎,並於一年內完成植入。
 

♥受術妻年齡在39歲(含)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,最多補助6次;另年齡在40歲(含)以上至44歲(含)以下者,最多補助3次。
 

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試管嬰兒費用補助額度
申請次數/
療程額度
取卵至形成胚胎
並完成胚胎植入
僅取卵,因特定因素無法
進入胚胎植入療程者*
僅植入
胚胎
首次申請 10 萬 7 萬 3 萬
再次申請 6 萬 4 萬 2 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