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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管嬰兒補助施行方案

2021-09-30

 

申請日期與資格申請

  • 自110/07/01開始開放申請。
  • 110/07/01之前進入試管療程者,未在此次補助範圍內。
  • 不孕夫妻之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  • 妻年齡為44歲(含)以下。
  • 生殖機構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,須接受試管嬰兒療程。
  • 年齡計算:已申請"月份"計算:
    例如:2021/7月提出申請,1976/8月後出生的人才符合申請資格!
  • 補助次數以首次申請時之受術妻年齡為基準,建議≤39歲有計畫進入試管療程者,先提出申請,才能擁有6次療程的額度。40-44歲進入試管療程者,也能擁有3次療程的額度。

 

每胎申請次數上限及胚胎植入顆數

 

第一次申請年齡

≤39歲

40-44歲

≥45歲

申請次數

最多6次

最多3次

無列入補助



 

胚胎植入上限

≤35歲

36-44歲

胚胎顆數

每次最多植入1顆

每次最多植入2顆

​​
為了減少人工生殖多胞胎機率及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發生。
若植入胚胎顆數超過上限,則療程不予以補助

 

補助額度

 
中低/低收入戶:每戶上限15萬,實支實付。 (需準備證明文件)
一般夫妻:依療程範圍給予不同補助金額。
 



補助療程項目

 

補助項目

基本檢查
誘發排卵
取卵取精
體外受精
胚胎培養
胚胎植入
冷凍胚胎(新鮮胚胎未及於當次植入之補助)
確認懷孕
受贈生殖細胞(部分補助)
 
 

不予補助項目

人工授精(AIH)
冷凍胚胎保存費
解凍胚胎後再次冷凍
開立處方至藥局購買排卵藥品或黃體素
PGS(胚胎著床前染色體篩檢)
PGD(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)


補助施術範圍

 
實施新鮮胚胎植入。   (A方案:取卵+植入補助)
實施冷凍胚胎植入。   (B方案:取卵+植入補助)
將過去冷凍胚胎解凍植入。  (C方案:植入補助)
有進行取卵因體況不佳等別無他法之原因終止治療 。 (D方案:取卵 補助)
無法授精或因胚胎分裂停止萎縮多精子授精等異常受精而終止。  (E方案:取卵補助)
已取卵卻不得卵或是因取不到狀態良好卵子而中止。  (F方案:取卵補助)
卵泡未發育,或是因停止取卵療程而中止。  (G方案:不予補助)
因取卵準備中、或體況不佳而中止。  (H方案:不予補助)

 

補助方案流程及費用申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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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Q:單身冷凍卵子是否有補助?
A:不能,僅補助不孕夫妻。
 
Q:借卵是否有補助?
A:可以,僅能申請植入補助與實驗室相關技術費用(受精技術費、胚胎培養、冷凍胚胎費用等)。
 
Q:每次申請補助是否有時間間隔限制?
A:沒有時間間隔限制,只要符合補助條件都可以申請補助。
 
Q:人工受精是否有補助?
A:不能,僅補助試管嬰兒療程者。
 
Q:如在A生殖中心申請且完成取卵或冷凍胚胎,後續轉移至B生殖中心受精或植 入是否能有後續補助?
A:可以,但補助審查時間會延長。
 
Q:療程結束多久會領到補助費用?
A:完成申請後約1個月左右。